各設區的市勞動局:現將《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實施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失業人員失業前單位所在地與本人戶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失業后要求在其戶籍所在地領取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應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進行登記,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認定,出具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并按原統籌地區的發放標準計發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二、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在本省范圍內跨統籌地區轉遷的,失業保險費不劃轉。
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統一印制,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實行。請各地將所需登記表數量于11月30日前報省勞服公司。
附件: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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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簡介第一條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后,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并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是怎么樣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社會保險中的五險一金雖然是國家給予人們的最最基本的保障,但是卻遠遠不足以滿足于現代人們的生活消費開支,不過,麻雀雖小,但是五臟俱全,有時候外賣看似沒什么用的五險一金在某些情況下也會起到救命的作用。我們就拿失業保險來說吧,當自己突然失業了又沒辦法馬上找到新的工作,沒有了生活來源,家里的一切又需要開銷,這時候,微薄的失業保險卻能夠解決燃眉之急。
辭職后可以領失業金嗎
自己辭職的,按規定不能申領失業保險金。另根據有關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后重新就業的,再次失業時,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失業人員因當期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重新就業并參保的,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才可領失業金。
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顧名思義,對失業人群的保險保障就是失業保險,但很多失業的朋友不知道拿到失業保險金的途徑是什么?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了解一下。
周先生,南昌市民,來電咨詢我原來工作的單位給我們買了多年的失業保險,現在工作的單位只給買了一年的失業保險。請問,我失業后可以領取兩年的失業保險嗎?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簡介
第一條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后,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并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金如何計算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準領取的月份數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發布后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并計算。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應按月發放失業保險金,單證由經辦機構開具,憑單證失業人員到指定銀行領取。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即將屆滿的失業人員,經辦機構應提前一個月告知本人。
職工死亡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其家屬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以表示人道主義關懷。那么,社保養老金的標準是什么?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供大家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集體經濟組織支付給死者家屬、殘疾人和職工的費用。勞動者因工傷被認定為殘疾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辭職,需要食品、生活救助的,發給殘疾撫恤金,直至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恤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恤費等。
目前,社會保障養老金標準還沒有最新的規定,養老金標準參照以前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于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對女職工來說,勞動法有許多特殊的政策,如女職工產假等。產假期間,公司需要向員工支付工資。產假工資,顧名思義,是雇主付給在職生殖工作者的工資。對于即將成為工作母親的母親來說,產假和產假工資是所有母親最關心的問題。但許多市民對產假工資規定并不十分熟悉。有些人問產假期間如何支付工資。接下來,編者整理了一些關于產假工資是由公司支付還是由社會保障局支付的知識。歡迎閱讀!
根據我國計劃生育辦法和各省、直轄市計劃生育條例,用人單位懷孕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享受全日制待遇。
目前,我國員工的工資一般由用人單位按月向職工發放工資,其主要目的是保證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
但請注意一點,那就是在已實行生育津貼發放制度地區,生育津貼包含產假基本工資,生育津貼具有產假工資性質,社保機構將生育津貼發放給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發放給職工。
同時為了確保生育合法權益,避免出現生育津貼比產假工資低的情況,我國部分地區規定,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例如廣東省2015年頒布實施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十七條規定,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產假工資規定(產期)
生產女職工的產假:單胎順產90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后休息七十五天;難產者,增加15天;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自然流產女職工的產假: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者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產假45天。
產假,“工資”應全拿。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本單位領取工資,但享受生育生活補助。只要有產假,他們將獲得盡可能長的生殖生活津貼。(一)實施生育的女職工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的,生育補助費按照生產、流產月份城市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其享受的生育補助期計算分配。(二)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如果北京市居民或員工的社保卡丟失、損壞或被個人重新申請,應提供哪些更換和申請材料?去哪兒?流程是什么?以下將為您詳細介紹。如需了解更多有關在北京換領或申請社保卡的過程,請參閱以下介紹。
北京市社保卡置換及申請辦理范圍
<P>1、掛失補卡:持卡人確認掛失社保卡無法收回;2、換卡:持卡人的卡面五項基本信息,即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社會保障號碼(除照片)發生變更,且醫療參保信息已變更正確的;
3、個人二次申領:參保人員的社保卡經查詢確認已被退回入庫,需本人持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到任一社保卡網點辦理二次申領。
北京社保卡補換、申領所需材料
一、正式掛失與補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辦理申請表》。
3、制卡工本費20元。
4、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僅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供)。
5、快遞費(現場領卡無需繳納,參保人如在海淀區各卡服務網點辦理該業務且選擇快遞領卡時需繳納)。
二、換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辦理申請表》。
3、制卡工本費20元。
4、參保人的社保卡。
5、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僅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供)。
6、快遞費(現場領卡無需繳納,參保人如在海淀區各卡服務網點辦理該業務且選擇快遞領卡時需繳納)。
三、個人二次申領: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辦理申請表》。
3、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僅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供)。
4、快遞費(現場領卡無需繳納,參保人如在海淀區各卡服務網點辦理該業務且選擇快遞領卡時需繳納)。
北京社保卡補換、申領辦理流程
一、正式掛失與補卡:
1、參保人在本市范圍內任意社保卡服務網點業務窗口填寫申請表格,并提交證件材料和工本費申請辦理;
2、補卡業務辦理完成后領取《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并按照領卡證明上的取卡日期領取新社保卡;
3、補社保卡人員持證件材料及《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領取新卡。
二、換卡:
1、參保人在本市范圍內任意社保卡服務網點業務窗口填寫申請表格,并提交證件材料和工本費申請辦理;
2、換卡業務辦理完成后領取《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并按照領卡證明上的取卡日期領取新社保卡;
3、換社保卡人員持證件材料及《新發與補[換]社會保障卡領卡證明》領取新卡;
三、個人二次申領:
1、個人二次申領業務辦理完成后領取《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并在15個工作日后領取社保卡;
2、個人二次申領社保卡人員持證件材料及《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領取社保卡。
北京社保卡補換、申領辦理時間、地點
四、辦理時限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以上是小編向您介紹的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換領或申請過程的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