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重大疾病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風險發生時,當被保人達到保險條款所約定的重大疾病狀態后,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支付保險金的商業保險行為。
工傷保險與重疾險看上去相似,但其實有很多不同之處。
一是關于保險的認定問題。工傷保險規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而重疾險中可以獲得理賠的疾病種類有明確規定。此外,各家公司保單對于投保人的職業類型有不同要求,有些重疾險保單對于高危職業是拒保的,有些保單雖然對高危職業人群可以承保,但是對于因職業病導致的理賠是拒賠的。
二是保險的類別。工傷保險根據不同行業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風險類別劃分為一至八類。重疾險按保險分類可分為定期保險和終身保險,按給付形態又可以分為另外五種類型。
三是保險費用的繳納。工傷保險由單位繳納,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經認定為工傷的,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都依法享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但是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而重疾險作為一種商業保險,需要自行購買,不購買或者不在保期內便無法獲得賠償。重疾險的費用也明顯高過工傷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