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對于大家來說并不陌生,它對于我們來說是一種最基礎的保障制度,對于那些有基本醫療保險的人來說,醫療保險報銷是被保險人最關心的問題,但消費者可能會感到困惑。當他們生病住院時,醫療保險應如何報銷?住院醫療保險的報銷流程是什么?有關如何報銷醫療保險住院患者的更多信息,請參見下面的介紹。
如何報銷醫療保險的住院費用?
(1)被保險人出院時,醫療中心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費用:起病標準費、床位費超過規定標準,個人承擔費用比例,自費使用項目,并配合基金不支付的費用范圍。以上費用可以使用個人帳戶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現金支付。屬于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由醫療中心和醫保部門結算。
(2)住院床位費按規定標準支付;
(3)一個年度內,兩次以上住院的,從第二次起,起付線按本年度起付標準的50%執行;
(4)參保人員出院時,定點醫療中心醫保辦應當將所有費用清單復印一式三份,醫療中心,治療保險機構,參保人員各一份。
(5)急診,在外地安家人員看醫生也有具體規定。
醫保住院報銷的流程: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
未辦理住院登記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不得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因急診住院未能及時辦理住院登記手續的,應在入院后次日(節假日順延)憑急診證明到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補辦住院手續,超過時限的其其醫療費自付。
2.參保人員住院后統籌基金的起付線分為三檔:
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一級醫院400元。在一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轉診(院)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三級以上)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后提出轉診(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報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準后辦理轉診(院)手續。
轉院限于省特約醫院,其費用先由本人墊付,其報銷標準要先自付10%,再按本地規定計算可報銷金額。
4.指定醫療機構出院時,各指定醫療機構將根據相關政策計算報銷金額和個人應支付的金額。報銷金額由指定醫療機構和城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當支付的金額,由指定的醫療機構和被保險人自行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