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異地就醫,需要什么手續呢?一起來看看下面的提問吧。
我和老伴退休后長期居住武漢。想辦理異地就醫,需要啥手續?另外若干年后想再回本地居住,就醫問題咋解決?謝謝!
社保局回復:辦理異地安置備案,需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及社會保障卡原件,本人若不方便辦理,也可委托代理人辦理。
根據相關要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可以申請辦理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后在異地長期定居的人員。
2.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在異地長期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員。
3.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辦理要求
1.激活社會保障卡“一卡通”的醫保功能。
2.按要求填寫《本地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該表一式兩聯,蓋章后一聯留存參保地經辦機構,一聯交予申請人),無需再到就醫地加蓋醫療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印章,直接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備案。
3.異地就醫備案到所居住城市即可,填寫所居住地級市名稱,無需再選擇具體醫院,異地就醫備案上傳至國家平臺完成后,在居住地聯網醫院住院出院后可用社會保障卡直接結算,出院時用個人賬戶結算個人負擔部分。
4.異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辦理后長期有效,無特殊原因一年內不得取消和變更就醫地。
辦理地址:本地市民之家
若干年后如果回洛,持《本地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備案表》到辦理地點取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