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辦理目的本就是為了給人們提供基礎的保障,比如說醫療相關的保險可以用于日常醫藥治療保險,使用起來還是很方便的。那么江蘇省社會保險征繳條例究竟應該如何解讀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江蘇省社會保險征繳條例的相關知識介紹,不如和小編一起看看下文的內容吧。
根據規定,繳費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工資收入和費率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在規定的期限內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義務。這主要是明確了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申報依據,以及職工工資總額的具體范圍。
除此之外,繳費單位與繳費個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繳費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保留或者轉移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十日內辦結。而參加社會保險的異地就業的城鎮居民和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根據本人意愿,按照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給予保留社會保險關系或者隨同轉移個人賬戶、接續社會保險關系;對無法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系的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可以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失業保險生活補助一次性支付給本人。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歸其本人所有,在其達到城鎮職工退休年齡后一次性地領取,并享受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有關待遇。
當然,如果交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在緩繳期滿后不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依法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是要并入社會保險基金的。
這里只是對江蘇省社會保險征繳條例的部分內容進行解讀和介紹了,其他的內容大家完全可以到當地官方社保網站上查詢。一般來說,社保的繳納是由單位統一代繳的,但如果是自由職業者,就需要自行繳納了??偟膩碚f,希望上述內容可以給大家帶來一定的幫助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