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深圳市少兒及大學生醫保納入住院醫保規定有哪些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少年兒童和大學生可參加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中的住院醫療保險。
(一)深圳市經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批準設立的托兒所、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專、特殊學校、技校與職校(不含大專段)(以下簡稱深圳市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的具有深圳市戶籍的少年兒童,和具有深圳市戶籍未入學、入園的未滿18周歲少年兒童。
(二)具有深圳市戶籍,在市外定居或就讀但未滿18周歲的少年兒童。
(三)本深圳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在冊的非深圳市戶籍,與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兒童,且其在申請參加少兒醫療保險時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參加深圳市社會保險并滿1年以上的。
(四)在深圳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學校)、科研院所(以下簡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簡稱“大學生”)。
二、符合參保條件的少年兒童和大學生繳費按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中的住院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執行。
即月繳費標準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其中0.6%為基本醫療保險費、0.2%為地方補充醫療保險費。繳費由少兒家庭繳費和財政補助兩部分組成。
三、參加住院醫療保險的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按我市非從業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的財政補貼標準給予醫療保險費補貼,每人每年200元。醫療保險費補貼由深圳市財政統一撥付。
醫療保險費補貼按非從業居民參加醫療保險的補貼發放辦法進行發放。
四、市社會保險機構每年9月份統一辦理少年兒童和大學生參加住院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征收當年9月至次年8月的住院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