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是怎樣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規定?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再次失業人員怎樣計算繳費年限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