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大學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解答。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秦皇島市大學生怎么參加醫保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一、參保范圍
駐我市的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研究生(含外籍留學生,以下統稱大學生)均應參加我市在校大學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執行我市在校大學生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
二、參保繳費時間
在校大學生參保按在校學年繳費,每年9月1日-9月30日由所在高校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各高校于9月30日前一次性足額繳納在校期間全部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補充醫療保險費,超過規定繳費截止日期的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三、參保繳費標準
在校大學生參保每人每年繳費40元(其中15元用于普通門診統籌,10元用于門診大病和住院統籌,15元用于大額補充醫療保險)。低保或重度殘疾(殘疾等級限一、二級)在校大學生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由財政全部負擔,大額補充醫療保險繳費由個人負擔,標準為每人每年15元。
四、低保重殘大學生的身份確認
低保或重度殘疾(殘疾等級限一、二級)的大學生憑相關材料,由各高校統一確認身份,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
五、轉學、退學、休學等特殊情況如何辦理
在校大學生在10月15日后入學、轉學或退學的,各高校應及時到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為其辦理補充登記或注銷手續。按照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休學手續的學生,在休學期間,學校為其統一辦理登記并按時繳費的,可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參保大學生學籍終止后,醫療保險關系自行中斷,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六、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時間
在繳費學年內(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提示:在校大學生在10月15日后入學、轉學或退學的,各高校應及時到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為其辦理補充登記或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