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社會,我們經常會遇到在異地報銷生育保險的情形,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異地生育保險該怎么辦理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異地生育保險該如何辦理?
新政策實施后,被保險人應當自懷孕診斷之日起3個月內持社??ā⑸辰】捣兆C明或者出生證明到經辦機構備案。因夫妻分居兩地,到其夫工作地點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參保職工確需異地生育的,應當在備案時一并提供單位或街道、社區出具的證明。
參保職工在當地就醫時,應持社??ǖ缴kU定點服務機構辦理生育或計劃生育業務。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由生育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與經辦機構結算;不屬于支付范圍的,由醫院向個人收取。
據悉,辦理過生育記錄的參保員工,在出生后的下個月內,每月可到機構指定的銀行領取生育津貼。在本地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職工和符合享受生育護理假補貼的男職工,應當在醫療終結或產假后1個月內,到經辦機構辦理津貼、補貼審核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