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是五種社會保障制度,統稱為“五險”。工傷保險由國家強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但由于一些原因,勞動者覺得自己不需要繳納。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何為退保?
退保指在保單的有效期內,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中途宣告(或要求)解除保險合同并注銷保險單的行為。一般情況下,非人身險定期保險單中都訂有解除保險合同的條款,訂明任何一方在到期前注銷保險單的條件,以維護各自利益不致因保險合同的繼續而受到損害。退保后應退還相應的保險費。如果保險單尚未生效即退保,被保險人原則上可收回全部保險費,但保險人也有權收取最低額的保險費。若屬保險人要求解除合同,對未到期部分的保險費則應按日計算并退還被保險人。
二、工傷保險可否退保?
職工工傷保險是單位給職工繳納的法定險,個人無權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三十四條規定:“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并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個人無權退保,但如果離開單位,單位可以辦理停保手續。
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投保,費用主要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動者不需要花費什么就可以在遭遇工傷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也就是說,工傷保險對勞動者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所以,小編不建議退保也不建議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