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江金色林蔭(集合型)
企業年金計劃變更的公告
尊敬的企業年金委托人及受益人: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1號)、《關于企業年金集合計劃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8號)、《關于公布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的通告》(人社部發〔2016〕6號)等有關規定,經與相關管理人協商一致并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確認,我公司對長江金色林蔭(集合型)企業年金計劃(以下簡稱“金色林蔭計劃”)做如下調整:
一、賬戶管理人變更。因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年金賬戶管理人資格已移交至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金色林蔭計劃賬戶管理人變更為建信養老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二、金色林蔭計劃變更主要內容。根據《企業年金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6號)、《關于擴大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范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23號)、《關于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24號)等有關規定,經與相關管理人協商一致,變更了金色林蔭計劃管理合同及投資組合說明書中企業年金及企業年金方案定義、投資范圍及比例、投資分配業務流程、業績比較基準等相關條款。
我公司作為金色林蔭計劃受托人,將繼續協同計劃下各管理機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管理合同要求,共同做好金色林蔭計劃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長江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5日